黑田稚和

同人文写手,过期剪刀手,爱嗑一些奇奇怪怪的CP,有空就更。欢迎宝贝们分享脑洞。

【高启兰×陈书婷】逆鳞(番外)


2000年,旧厂街。


临近盛夏,潮湿闷热的菜市场依旧热闹非凡。一到下班和放学时间,各摊主就纷纷放下手中的摇扇起身,顶着满头大汗大声叫卖起来。

市场的通风系统很差,各种烂掉的菜叶和流动摊位的炒粉炒饭混合着鱼腥味飘进每个人的鼻孔,闷得人喘不过气来。


高启强在鱼档忙前忙后,满脸堆笑为客人处理活鱼。

虽然很辛苦,但想着能多赚一点钱给小盛和小兰买好吃的回去,高启强就感到格外幸福。


忙碌很久,收摊已接近傍晚八点,高启强匆匆骑着小电驴赶回去给弟弟妹妹做饭。

到家时,只有高启盛一个人在昏暗的光线下趴在桌子上写作业,高启兰却不见踪影。

高启强立刻进屋查看,焦急的声音从里屋传来。

“小盛,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小兰没回来吗?”

高启盛头也不抬指指天台。


高启强爬上天台,发现高启兰正扒着栏杆吹风。

高启强走过去,摸了摸高启兰的头。

“怎么了小兰?有心事啊?”

高启兰慢吞吞开口。

“哥,我能不能不上学啊?”

“这怎么行呢?哥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只能去卖鱼,每天累死累活也赚不着几个钱,你看我天天这一身的鱼腥味,洗都洗不掉,前几年去接你放学,你同学都绕着我走。

   所以哥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你和小盛好好的念书,以后出人头地,哥也就能享两天清福,不用再卖鱼了。”

高启兰闻言,只是轻轻“哦”了一声。

“怎么了小兰?是不是学校有什么事情?老师为难你了?还是同学欺负你了?”

高启兰突然挤出一个生硬的笑容:

“哎呀,哥,什么都没有,我说着玩儿的。走吧,下去吃饭吧。”

高启强一头雾水跟着下了楼。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某天下午,刚刚放学的高启兰又被几个小混混堵在了巷子里。

几个人都是隔壁三中的高中生,比高启兰大两三岁。为首的是一个卷毛男生,踩着铅笔裤叼着烟,吊儿郎当看着高启兰。

“喂,我们让你回去拿钱,你聋了?钱呢?”

高启兰瞪了他一眼。

“你们不知道我家很穷吗?”

“那我可不管,我之前已经说了,今天要见不着钱,你就得付出代价。”

卷毛男冲旁边使了一个眼色,只见一个眼线画的歪七扭八的非主流小太妹立刻上前甩了高启兰一巴掌。

“瞪什么瞪?穷鬼。没钱还这么嚣张,小心我把你眼睛挖出来!”

可高启兰一点儿都不畏惧他们的气焰。

“如果我因为穷就要自卑,那你们几个以大欺小的可怜虫,岂不是要自卑死了?”

“啪!啪!啪!啪!”

又是几个巴掌毫不留情地落在了高启兰脸上。

  

这已经是这群混混来找高启兰的第三次了。

本来,高启兰在学校只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小透明。但是突然有一天,高启兰是孤儿这件事被几个不怀好意的同学知道,没过多久,又有人发现高启兰的哥哥高启强是个鱼贩子,于是,一场针对高启兰的校园霸凌就悄然上演。

  

一开始,高启兰只是在班里受到大家的指指点点,后来,有人添油加醋将事情扩散到更大范围,甚至还有人说,高启兰的父母都是杀人犯,是判了死刑被枪决的。

谣言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高启兰在学校的日子越来越难过,最后,连外校的小混混也找上门来。

  

等非主流打完巴掌,另一个将校服别在腰上,指甲油被磨掉好几块的女生用力掐住了高启兰的下巴。

“哎,高启兰,听他们说,你爸妈都是杀人犯,是不是真的?”

高启兰冲她脸上吐了一口唾沫。

“呸,你爸妈才是杀人犯呢。”

指甲油女抹了把脸,手上的力道加重了几分。

“你有证据证明他们不是吗?”

“你有证据证明他们是吗?”

“我没有证据啊,不过,大家都这么说,这还能有假?哇!原来杀人犯的孩子长这样!哎,你长大了会不会也杀人啊?还有你哥,他天天杀鱼,应该也会杀人吧?”

高启兰眼中噙上了泪,整个人剧烈挣扎起来,但很快就被几个人按住。

为首的卷毛男把烟掐灭,发了话。

“小妹妹,哥最近手头紧,你能不能行行好,大钱没有,买烟的钱总有吧?难道你那个卖鱼哥哥那么小气,平时都不给你零花钱啊?”

高启兰冲他嘶吼:

“没有就是没有!”

卷毛男见状,插着手冷笑:

“看来你是敬酒不吃非要吃罚酒。跟你好好说你不配合,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哎,你们几个,搜她的身,我就不信一分都没有。”

按着高启兰的男男女女立马对她上下其手,所谓的搜身,其实就是扒衣服,而为首的卷毛男则兴冲冲拿出手机拍视频。

高启兰疯狂挣扎,可是根本挣脱不了他们的魔爪,很快,她书包里的东西全被倒在了地上,校服也被扯了下来。

“看不出来嘛,小妹妹,身材不错嘛。来,笑一个,嘶……你这表情不好看,给哥笑一个,笑~”

  

就在这时,从小巷入口传来了“叮铃铃”的自行车铃声,一个穿着三中校服的长发女生向这边骑来。

而在她的身后,还跟着几个大块头男生。

  

“喂!你们干嘛呢!”

卷毛男一看来者不善,叫停了众人,上前跟长发女对峙。

长发女瞄了一眼他们的校服,心说跟你们这群憨批一个学校真是晦气。

再仔细一看他们校服上的标志,发现几人都是高一和高二的学生。

长发女立刻嘲讽拉满:

“哟,小屁孩,放学不回家,专门跑来欺负小孩子,丢不丢人啊?”

卷毛男白了她一眼回嘴道:

“你谁啊?你哪个班的?关你屁事儿?我警告你啊,少管闲事,不然老子连你一起……”

卷毛男话还没说完,非主流女就狠狠拽了拽他的胳膊。

卷毛男没好气地回头。

“干嘛!”

非主流女赶紧凑到他耳边说悄悄话:

“哥,你没看她校服吗?高三的,她后面那几个男的看起来很不好惹的样子,要不算了吧……”

卷毛男转过头,仔细打量了一下几人。

“你们是?”

长发女身后有个男生恶狠狠地开口。

“陈书婷,婷姐。听过吗?”

卷毛男脸色骤变。

“你是陈书婷?”

  

毫不夸张地说,陈书婷的名字在三中相当有影响力,她的身世就像个传说,而她的经历则更加传奇。

从小学的时候起,她的身后总会有几个形影不离的跟班,无一例外都是体格健硕的男生。有的是高年级男生,有的是社会青年,有的是同级混混。

跟他们相比,今天跟在她身后的这几位,只能屈居末流。

当然,陈书婷流传甚广的故事还有很多,比如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直接给人一脚干废赔了好几千块钱;

比如带一帮人去砸了专坑学生钱的黑网吧,最后网吧直接变成了她的;

比如救下了以“打小三”为借口差点被人拐卖的女大学生;

比如一把火烧了初中的学校后山……

而最具有传奇色彩的,还是她那个喜怒不形于色又势力通天的老爹。

  

虽然陈书婷的所作所为总是恐怖如斯,但仔细想想她好像又都是为了帮助别人,就连最著名的放火烧山事件,按书婷的话来说也是因为她亲眼看见好几个高中男生想要强奸一个初中女生,她气不过就一把火扔了上去。

虽然现实肯定没有传言那么夸张,但是真是假早已无所谓,陈书婷放火烧山的故事就这样深深印在了无数学生的脑海里。

  

因为这个原因,哪怕是最穷凶极恶的混混也不敢招惹陈书婷,很多普通学生则是对她又惧怕又崇拜。

试想一下,如果能跟陈书婷做朋友,那一定是超酷的一件事情!

  

所以,这种传说级别的人物,自然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见的。

很多人对于陈书婷都属于听过但没见过的程度。

  

卷毛头一听见陈书婷的名字,立马吓得脸色煞白,连带他身后的几人顿时乖巧如猫,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陈书婷眯着眼看着他们,若有所思。

“你们几个,是要我报警呢,还是给人家道歉?”

“道歉!道歉!我们道歉!”

几个人手忙脚乱帮高启兰整理好书包和校服,嘴里一直重复着“对不起”。

收拾完毕,几人见陈书婷没反应,夹着尾巴就想溜。

“站住。”

陈书婷缓缓走到卷毛头面前,伸出手。

“手机。”

“啊?”

“你刚才用来拍她的手机。”

卷毛头虽然极不情愿,但还是迫于陈书婷的威压交了上去。

下一秒,陈书婷便把手机一把摔在地上,用脚踩得粉碎。

卷毛头心在滴血,可是却敢怒不敢言。

“能用得起这么好的手机,看来你家里也不缺钱,回去让你爸妈再给你买一个吧。”

卷毛头立刻点头如捣蒜。

陈书婷面无表情扫视了几人一圈,指着高启兰,下了最后通牒:

“以后,她,就是我罩的人,你们谁都不准欺负她。再让我看见一次,我打断你们的腿。听见了没有?!”

众人立刻回应:

“听见了听见了。”

“滚。”

几人纷纷抱头鼠窜。


等几人走远,陈书婷走过去看着高启兰,摸了摸她还留有巴掌印的脸。

“小孩儿,你是隔壁四中的吧?你叫什么名字?”

“高启兰,启动的启,兰花的兰。”

“真好听。我叫陈书婷,是三中高三的。”

“姐姐,你为什么要救我?”

“没有为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就在这时,陈书婷看到,高启兰的书包夹层里,有一个竖长的东西。

凭她的经验,几乎瞬间就明白了那东西是什么。

“高启兰,你带刀了?”

高启兰沉默不语。

“你想杀了他们?”

高启兰点点头。

“我本来想,如果他们再欺负我,我就杀了他们,大不了我去坐牢。但是今天我没找到机会。如果你不来救我,可能下次,或者下下次,等他们再找我麻烦的时候,我就会跟他们同归于尽。”

陈书婷有点心疼,上前将高启兰抱在怀里。

高启兰很瘦,抱起来很小一只。仿佛一阵风都能把她吹倒。

陈书婷又询问了一些高启兰的情况,基本了解了她目前在学校的处境。

  

陈书婷平生最恨校园暴力,还好今天她碰巧路过,发现巷子里情况不对,才救下了她,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陈书婷自然不会让高启兰再次陷入危险。


于是,从那天开始,高启兰就成了陈书婷的“义妹”。

只要有空,两人就会待在一起,时间一久,所有人都知道了高启兰有陈书婷罩着,再也没有人敢对高启兰指指点点。

相处时间久了,陈书婷发现,高启兰只是看起来脆弱,其实内心比同龄人强大的多。

而且,高启兰的叛逆,并不是青春期少女一时的冲动,而是天生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倔强。

而她对某些事情的坚持,甚至到了执拗的地步。

也许天生反骨便是如此吧,陈书婷想。


高启强和高启盛并不知道,高启兰在学校经历了怎样可怕的事情,他们更不会知道,因为有了陈书婷,高启兰才能安心地继续上学。

高启兰不想让哥哥们为她担心,所以什么都自己扛。

高启兰从不在哥哥面前谈及自己未来的计划,只会在一切瓜熟蒂落之时,将结果直接宣布出来。

没有人知道,高启兰一个人默默扛了多少事。

只有她自己知道,有一颗恶的种子,从小便在她心里生根发芽。

  

她一定要出人头地,然后将所有曾经瞧不起她欺负她的人一个一个送入地狱。

她一定要站在金字塔顶端,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俯瞰世人,或者说,藐视这个世界。


对高启兰来说,陈书婷是她灰暗世界中突然照进来的一束耀眼的光。

对陈书婷来说,高启兰也是她孤独的内心世界中,不可多得的知己。


高启兰曾经问过陈书婷,如果把自己比喻成一种动物,最贴合的是什么?

陈书婷沉思良久,给了她一个乍一看出乎意料,细细想来又合情合理的答案:


“你是一条浑身长满逆鳞的鱼。”


(完)


评论(13)

热度(122)

  1. 共9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